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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核方式分为直接考核、结构化面试、试教、实操;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方媒体另行公告。
1.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2.评分幅度。所有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未参加考核及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3.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专家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