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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背面下方空白处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
(1)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