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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4月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