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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需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名)、准考证;
2.身份证;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4.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6.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7.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四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9.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