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面试应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个别专业性强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主组织面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