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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入围对象的确定及选岗:
1.在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实际农村服务时间长的优先,实际农村服务时间又相同的,任教年限长的优先。
2.遴选入围对象根据学校类别、学科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3.因弃权选岗、拒不签订职称岗位聘任协议书被取消遴选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考试科目:报考对象参加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无需参加“综合知识”考试。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累计在农村实际任教超过3个学年的,每满一年加0.5分,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封顶3分。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学校出具的2022/2023学年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学任教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其中2022/2023学年可由学校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证明。受党纪政纪处分、失信等情形由县教育局统一向有关部门联审。
被确定为现场资格确认的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现场资格确认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产生的空额,在相应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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