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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