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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安排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与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影响聘用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