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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根据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体检只进行一次。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情节严重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增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相关事项、引进人数调整情况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