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服务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克服地区差异,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6.具有胜任所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9.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岗位明确的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确定,新旧目录并行,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栏明确的专业一致,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专业。
10.国(境)外学历报考有专业限制岗位的,须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结合岗位需求对国(境)外学历的专业领域进行论证,招聘单位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开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1.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证时间为2023年的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政策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2.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13.退出消防员是指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2018年以来编制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退出人员。
14.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籍人员、生源人员岗位,报考范围为岗位要求的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本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本县的人员,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高考的人员,须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本县的人员。
15.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不影响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1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编消防员;
7.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处罚的;
8.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2013年12月28日前),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9.受工作单位开除处理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11.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要求的;
13.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5.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报考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的岗位;
1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