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总成绩及有关事项
1.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段教学、才艺展示、技能实操、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由片段教学+技能实操、专业技能+才艺展示两项测评科目组成的面试,每项测评科目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