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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对于采用结构化面试且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考生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应聘人员未达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设置情况,以面试通知单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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