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于2023年3月24-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2023年3月24-29日9:00至17:00期间,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作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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