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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彭水自治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