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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对象是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限定本市、县(市、区)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市、县(市、区)户籍(该市、县(市、区)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市、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