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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反馈初审结果。组织初审通过后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函。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因故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与单位协商资格审查方式。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报考人员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