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考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以各引进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1.考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引进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职业能力测评。
4.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