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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的单位都有三定,即定编、定岗、定责。一个岗位有其固定的编制性质,由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原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将使用行政编制,被登记为公务员,同理由公务员调任事业单位,公务员按程序也将被注册为事业编制,自动失去行政编制即公务员身份。关于这点,但凡熟悉体制内的人都清楚,毋庸置疑。
公务员调任事业编除了身份的丢失,还可能面临两个方面的损失:
一、工资待遇
公务员因为有车补等福利待遇,年终考核绩效也普遍比事业单位高,因此收入一般要多于事业编。折算成数字,保底一年多一到两万,多的可能有三四万。
二、晋升空间
事业单位多数是行政机关的二层,单位规格普遍比机关低,本身晋升空间就有限,直接影响了事业编制人员的发展前景。正因为如此,很多事业编都争先恐后调任行政机关,不能调任哪怕辞职也要考公务员,个中原因与此不无关系。除此之外,公务员因为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晋升渠道也比事业编宽泛。诸多利好因素的叠加,构成了公务员远胜于事业编的晋升优势。
因为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务员在交流使用方面的顾忌远多于事业编。一般来说,同级之间公务员很少有人去事业单位任职,哪怕是参公事业单位。即便提拔一级,如果不是任一把手或者出于轻松洒脱方面的考虑,公务员也鲜有人愿意去事业单位任职,毕竟现在事业编要逆向流动到行政机关的难度太大,而且还有经济待遇方面的损失。特别是公务员职级并行后增加了晋升渠道后,这种意愿愈发减弱,在体制内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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