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编制教师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即:考试总分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文史知识)和专业科目,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60%)。
2、笔试内容: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文史知识、时事政治;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中考范围)。
(二)面试
(1)面试按照招聘岗位职数,报考人员以笔试成绩总分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报考小学或初中教师岗位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专业面试形式为说课,按照抽取课题说课13—15分钟,内容为所报专业的课程内容。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小学语文教师编制考试内容”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可关注高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