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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8日至2005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3)截止报名开始时间,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2023年3月28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10.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