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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1.《海南省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证明(原件)。
8.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