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湖北公务员笔试成绩计算方式是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第一、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第二、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第三、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第四、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
由上面的成绩计算方法可知,对于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50%,而笔试中行测占55%,申论占45%;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笔试和面试各占50%,而笔试中行测占40%,申论占30%,公安专业科目占30%;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占60%,面试占40%,而笔试中公共科目(行测+申论)占40%,专业知识占20%;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笔试只考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