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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有技能测试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