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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