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予同等待遇的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1998个教师(含部分教辅)、医药技护、科研岗位,计划招聘5971名工作人员。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大多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或可能出现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
以上就是高顿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对象"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