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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及本人户籍页);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如2023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上传对应职称证书;
(4)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需上传退役证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证明;
(5)报考面向服务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定向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