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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标准兑现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1.生活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工作且在烟台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2.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工作且在烟台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