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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考察内容
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以后出生)。对报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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