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长寿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10:00后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首页“招考录用”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届时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考生政策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长寿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10:00后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首页“招考录用”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届时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长寿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为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至遴选转任结束,期间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