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成绩单》;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进行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至相关考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体地点、时间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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