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在2023年3月8日至15日期间组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一)对象范围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审核对象。
(二)时间和方式
在2023年3月8日至15日期间组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三)所需资料
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通过选调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
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正、反面(该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承诺栏须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在报名时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费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等。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需提供相关留学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
(四)注意事项
1.请拟入围的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照片。
2.未能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招录单位可按规定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可及时接收招录单位的递补通知。如联系不上或逾期未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