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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二)18周岁-40周岁,即1982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202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五)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七)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