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2023年湖南教师招聘的体检与考察标准具体以招考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一般都是以下流程: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增加涉毒项目检测,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责。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再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纪律追究造假者责任。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2、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以上是“在湖南考教师招聘的体检与考察执行标准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