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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面试地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