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公安局监管支队主管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看守所工作指导股、强制戒毒所工作指导股、政秘股、监控技术指导股,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研究工作部署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本地区监管工作规划、计划;
2、制定工作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地区监管工作规程、规范;
3、制定工作章程:组织实施等级化管理,开展监管业务指导工作;
4、监管民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开展县(市)级监管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5、查处事故并整改:查处本地区重大监所安全责任事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6、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开展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为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帮助;
7、指导监所犯罪工作及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组织指导监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
8、掌握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监管场所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9、监管教育工作:对监管场所开展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10、其他任务: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