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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备公务员身份;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后出生);现任三级主任科员或者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其中街道招录的公务员须在街道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经济学(A02)、法学(A03)、土木工程(A0814)、软件工程(A08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大气科学(A0706)、环境科学与工程(A0830),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财政学类(B0202)、金融学类(B0203)、法学(B03)、土木类(B0811)、计算机类(B0809)、大气科学类(B070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或其他不适合在审计机关工作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