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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的评定按照测评要素评分,通常采用“体操评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