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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对象递补。A、B、D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监督管理,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A、B、D类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序;B类岗位按《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排序;D类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C类岗位:所有报考该岗位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祁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等,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