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加分政策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就是高顿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