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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强调进人上公开透明,着重规范制度、条件、程序和权限。
二是坚持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公开招聘制度在招聘计划编制、岗位条件设置、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人员聘用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充分的自主权。在政策指导和监督方面强调组织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对招聘方案、聘用人员的备案监管,达到控制进人数量、提高进人素质的目的,实现政府的宏观管理。
三是坚持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都有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在招聘方案备案的权限上,我省明确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管机关,实行分级管理。在分类上,要求考试科目、方式应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不强求统一,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