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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南海先锋网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1)市(地)以上机关线65分;(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63分;(3)少数民族县(市)线60分;(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58分。
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申论试卷分为A、B、C三类。县(市)级以上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乡镇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