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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须书面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未满首次签订合同规定年限的不得报考。
2、每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在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相应考试的处理。
4、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用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5、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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