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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天内)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试卷,对具体复查截至时间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试成绩时予以公布。
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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