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以免迟到,错过笔试机会。
(二)我局将安排专人于2月17日前联系考生发送PDF电子版准考证,供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上会标明各位考生对应的试室号。
(三)认真阅读《笔试应试须知》(见附件2),按要求做好笔试有关事项。考生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请考生务必按照公布的笔试时间与考场安排,于8:45前到指定考场报到。凡在开考后30分钟(即上午9:30前),没有进入指定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对未带身份证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要服从笔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笔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考试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上备查。
2.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可以交卷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3.应考人员只准携带本学科所需的相关文具,如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橡皮、直尺、计算器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和各类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4.应考人员在考试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偷看他人试题卷或相互核对答题内容,不得夹带换卷、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
5.考试结束时间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将全部资料整理后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待监考人员宣布考生退场时,应考人员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卷、及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应考人员临场身体不适或遇其他必须临时到考场外处理的事项,需经监考人员批准,由流动监考人员陪同处理;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
7.本须知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