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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2月18日举行。
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加选调应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县以下机关选调生不受此限制;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1周岁。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或者选调机关有与选调人选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人员的,或者选调机关有与选调人选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以及取得相关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