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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