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黔东南州企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23年2月21日17:00黔东南州春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的青年,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3年3月8日前毕业且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5.符合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2023年黔东南州春季应征入伍条件(含年龄等)的男女青年(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前须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未被批准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
7.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自愿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2月16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和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