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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考核面试的考生,考核时携带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
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020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急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核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