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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所有聘用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离浏阳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浏阳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选拔考试等;③辞职。建立违约金制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需赔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