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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者报考公安系统以外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